
本文引用自pi0009 - 佛與石頭的對話
我想這個問題每個人都想過,也面臨過
Ero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2,880)
【序場】謝謝你跟我分手如果沒有跟你們相遇、相戀、分手
我想永遠不會有今天的我
你也許是我很短暫的一個夏天,但真的很謝謝你。
因為你讓我重新開始,那是段美妙的戀愛,卻也是美好的分手。
我談了一場《
戀夏500日》D1的戀愛,跟他的開始很簡單,就是從這部電影開始。我們都很喜歡「談」戀愛,總是有很多話可以說,彷彿說不夠似地,碰面聊天、電話也聊,明明南轅北轍的兩個人,卻被吸引。
或許是他愛上我的地方跟其他人都不同。
他喜歡我素顏、他不怕我辯才無礙、他喜歡看我大吃,我髒話不離口他覺得很有趣,他喜歡我非關「戀愛故事」的文章,他告訴我,要珍惜家人。
而我,喜歡他的地方也與別人不同。
我喜歡他囉嗦愛講道理、我喜歡他聽古典音樂的樣子、我們會為了韓國偶像團體爭論不休,而且我一直很想聽他彈首歌給我聽,他說自己很久沒彈琴,我吵著說那至少彈首〈生日快樂〉在我生日的那天……
我們,都喜歡喝酒,去小酒館約會、去居酒屋約會,一直一直不停地討論,但也許,我們話都說了太多,所以才會不小心讓愛消失,所以,還來不及聽到〈生日快樂〉就分開了。
記得剛看完《戀夏500日》時,我們在討論,每個人生命中都當過狠心甩人的女主角夏天,卻不一定當過癡癡守候的男主角湯姆。男人說,他從沒當過湯姆,但他常常當會傷害人的夏天。他笑說,我一定也常是人家生命中的夏天,離開時不留餘地,灑脫地令人傷心,不過,應該也有當過一兩次湯姆,那個以為彼此是靈魂伴侶,最後卻被夏天留在原地的短暫情人。
分手時,我感覺到他似乎怕我變成湯姆,緊張、擔心,卻又有點疏離冷漠,我承認我有些許傷心,在人生的交叉點,我以為會陪在我身邊的人離開了。我不知所措,卻又無法回頭。
於是我想,重新開始吧!失戀又如何?我不想跟所有電影中的悲劇主角一樣,躺在家裡吃比薩喝著啤酒無法出門,我不想蓬頭垢面,想著你為什麼離開我?.........(想看更多請點這裡)
Ero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172)
朋友阿雄近來總是愁眉苦臉,細問之下才知,是他交往多年的女朋友小芹吵著要分手。
由於我和小芹也認識許久,又同是女生,於是阿雄拜託我和她談一談。
找了個時間,單獨約小芹一起吃頓飯。席間,我藉機問她:「阿雄對妳不好嗎?」
小芹嘆了口氣,搖搖頭:「不是,就是因為對我太好了。」
原來阿雄是個很體貼的男人,對女友呵護備至,有求必應,交往初期,阿雄每天不論多早多晚,都會堅持送小芹回家;吃飯時間一到,如果小芹還在公司,就會立刻打電話問她餓不餓、需不需要送東西給她吃?
然而小芹個性比較獨立,有時早點回家想獨自去逛街,享受一個人的悠閒,阿雄卻堅持要陪她,小芹知道阿雄不愛逛街,幾次下來,他這麼做反而破壞了她的趣味。久而久之,小芹要求阿雄不要跟,但阿雄總是很堅持,這讓小芹很不高興。事後阿雄想破了頭,仍不知自己哪裡惹小芹不開心。
有時過了用餐時間,阿雄只要知道小芹還沒吃過飯,便會在一小時內連問她好幾次:「餓不餓、餓不餓?」好似沒看到她吃飯就不放心,這樣關心過度的舉動,造成了小芹心理上的排斥。
我問她:「為何不將妳的想法明白的告訴阿雄呢?」
小芹說:「不是沒講過,但他總是一句『我會擔心妳』、『我關心妳』帶過,或許你們認為像阿雄這樣的好男人,在現代的社會已經是打著燈籠也找不到了,我還嫌他,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,但我不是易碎的玻璃娃娃,一摔就會破,我懂得不讓自己餓到、冷到,阿雄有時的關心並不是我需要的,我怕我在他過多的關心下,變得越來越依賴,失去嘗試的勇氣。」
我愣住了,同時也明白了。我把小芹的話轉告阿雄,並勸他:「女朋友不是小孩子了,不要把你愛煩惱的個性轉移到小芹身上,關心過度會造成她心理上的壓力,給她『需要的』就好。」
(出處:
給他需要的就好)
******
在交往期間,「關心」常常是很多人不知道該怎麼做的一大難題
有些人認為平時的噓寒問暖就是關心
有些人認為幫對方的三餐顧好就是關心
有些人認為在對方需要幫忙時幫忙就是關心
有些人則是認為全天候守在身邊就是關心
不知道大家對「關心」的認知是什麼?
而「關心」在愛情裡佔的分量又是如何?
朋友A的男友對他很好
就如文章所描述的那樣
很體貼 幾乎是有求必應
朋友A覺得有這樣會照顧自己的男友真的是很幸福
然後再重新看看當初的男友
卻一直以來都是只有自己這樣擔心男友
三餐有沒有吃飽、有沒有多帶外套、晚上有沒有熬夜、衣服有沒有洗
像個媽媽一樣的 無微不至的照顧
可是 都已經做到這樣了 還是免不了分手的命運
所以在這段戀情裡 朋友A決定不要再像以前一樣的付出了...
就這樣過了好久
在某次跟朋友A聚餐的時候
電話響了 是朋友A的男友打來的
但是她沒有接 我們好奇的問她
她說:「反正打來一定是問我吃飽了沒?吃了什麼?然後再說吃那個不好,然後還會問一些無關緊要的事,真的很煩!」
我說:「這樣不是很好嗎?他這麼關心妳!」
她說:「一點都不好!又不是小孩子,一定要這樣緊迫盯人嗎?我同事甚至說我是被養的貓,時間到就有食物送來」
她說的是傳說中的愛心午餐,聽說每天中午男友都會送飯來。
她說:「他每天照三餐打之外,上班時間會傳簡訊,晚上還會打來硬是要聊到睡覺洗澡前,我連自己的時間都沒有!」
我問:「那妳有跟他說妳需要私人時間嗎?」
她說:「當然說了!但我只得到了『我是關心妳』、『為什麼不讓我關心妳』的回應,弄得好像都是我的錯!」
最後朋友A也提分手了
理由是「壓力太大」
事後她想了想 原來以前她都是這樣給男友壓力
難怪最後對方都會受不了的提出分手
自己還傻傻的以為他們之間有了第三者
關心彼此絕對是感情加溫的好方法
但是過度的關心卻有可能造成對方的壓力喔 Ero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11,352)
一直以來政府擔憂國人晚婚現象,造成少子化趨勢,進而產生人口結構失衡問題,因此內政部除了提出催生口號,還要帶頭舉辦聯誼活動,讓交友圈小的公務人員能和鴻海這樣的民間企業員工聯誼,以增加公務員交友的機會,並且希望民間企業也能重視這個社會問題。
Ero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147)

本文引用自felixchung - 男人很可憐?
這篇文章以「某個女生的男友前幾天突然在MSN上貼了某鑽戒品牌的網頁給她,詢問她認為哪一款比較好看」為開頭,道出了現代女性擇偶的條件。Ero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284)
民國九十六年五月四日立法院通過,九十六年五月二十三日總統公布修正之民法親屬編前,我國係採儀式婚主義,所以民法第九百八十二條規定:
「結婚,應有公開儀式及二人以上之證人。經依戶籍法為結婚之登記者,推定其已結婚。」,即需舉行公開儀式與二人以上證人為證,結婚始發生完全效力,依戶籍法辦理結婚登記,僅生推定已結婚之效力,如一方當事人反悔,提出反證訴請確認婚姻無效,婚姻效力仍會遭到推翻。實例常見夫妻離婚後破鏡重圓再婚時,僅辦理結婚登記,此時婚姻因未經法定要式之公開儀式與二人以上證人,仍有遭推翻可能,不可不慎。
(上面是舊法) Ero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393)
一天晚上,有個女孩在機場等候飛機,離起飛還有幾個小時,於是她在機場商店找了一本書,買了一袋甜餅乾之後找了個地方坐下。她酷愛讀書,所以聚精會神的沉浸在書裏,卻無意中發現,那個坐在她身邊的男人,竟未經允許就從他們中間的袋子裏抓起一兩塊甜餅,塞進嘴裏。她試著迴避這件事,避免在大庭廣眾發怒。她繼續讀著書,並使勁嚼著餅乾,看著時間 ── 當那個偷餅賊繼續消耗她的甜餅的時候。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,她也越來越氣憤,她想:「我要不是這樣寬容,一定當眾讓他出出醜,可惡的偷吃別人餅乾的人!」Ero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94)

本文引用自todo - 浴池約會 浴池相親
日本人真的很厲害,對於行銷總是能想的出獨特的花招!
Ero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106)
這三個字詞是我們最常拿來回答的話!
尤其在跟另一半相處時最常回答。
剛開始在一起時,當男生問自己有沒有想去哪裡?有沒有想吃什麼?有沒有特別想做的事?
很多人總是會回答「隨便啊」、「都好啊」「看你,我都可以」來回答
這時候的想法是:想試探對方喜歡做什麼?喜歡吃什麼?興趣嗜好是不是和自己一樣?
或者是
怕自己想做的事對方不喜歡、不想讓對方覺得自己太有主見、怕會給對方不好的印象
所以大部分的女生都會選擇不表態,決定讓對方主導所有的約會!
不過交往一段時間後,當男生問自己有沒有想去哪裡?有沒有想吃什麼?有沒有特別想做的事?
女生的回答卻依然還是「隨便啊」、「都好啊」「看你,我都可以」
而且當對方說出可以做什麼、吃什麼、去哪裡時候,
女生又常常說「不要」、「那又不好吃/不好玩」、「只有這樣嗎」
這時候的女生在想什麼?
「在一起這麼久,為什麼猜不到我想做什麼」、「難道都沒有新鮮的點子嗎」、「為什麼總是做你想做的事」
應該有很多人都會這麼想吧
然後兩人的約會氣氛就會僵在那裡,最糟的話可能就不歡而散了!
其實這就是很典型的相處久了,太熟悉對方了,所以不知道該如何創造新鮮感?
久了,也懶了!懶的想、懶的做、懶的猜.....
所以這都是女生的錯?
當然不全是,只能說
相處的方法與態度還要再多加改進!
男生的問法和態度可以再軟一點,如果是閒話家常的問,
自然得到的回答也會很自然!
女生也不要太敷衍,都說看對方了,
還嫌東嫌西的!既然這樣,自己想不就好了?
如果這樣的持續下去,
也許走到最後,兩人之間的對答,都會只剩下隨便、都行、看你......
Eros戀語建議:都交往一段時間了,一定還有漏掉的行程
不妨沒事時把想去/想做的事寫下來
隨身攜帶著,若是兩人不知道可以做什麼時,
隨身攜帶的「錦囊計」這時就可以發揮出意想不到的好效果喔 Ero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282)
不少媽媽們生產後,有些嬰兒用品用不著,乾脆上網互換,卻因此被衛生局盯上約談,可能要被依販售、交換醫療用品吃上20萬元的罰單,18日有媽媽出面哭訴,認為只是推動環保,質疑衛生單位太過分,請求手下留情。
示範束腹帶就是這樣捆的,洪小姐說,生產完已經4個月了,想要把束腹帶和一些用品在網路上與別的媽媽交換,但卻被衛生局認為,她涉嫌違反藥事法,可能開罰3萬元。
Ero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117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