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藝人賈靜雯孫志浩爭女官司沒落幕,現在又出現新的爭端。孫志浩向法庭提出夫妻剩餘財產分配,要求賈靜雯付給孫家2600萬,賈靜雯不示弱,以傳真聲明稿,痛斥孫志浩從沒付給賈靜雯和孩子生活費用,還說願意把兩人共有房子1/2持份還給孫志浩,她愛女兒勝過房子和錢。」

 

這是最近鬧的沸沸揚揚、最讓人茶餘飯後閒聊的離婚官司新聞,這則新聞曝光很大的原因,除了賈靜雯是藝人外,Eros認為,孫志浩要求賈靜雯給付他2600萬的這個條件,實在是震驚了很多女性朋友!

 

 

交往中的花費,分手後是否可以要回?

 

Eros認為這個問題連想都不用想,絕大部分的女性都會說「不可以」吧!一來又沒證據紀錄到底實際花費是多少?二來當初付錢都你情我願的,有什麼好要回來!不過看到這裡,似乎有些男性朋友可能會耐不住脾氣抗議:「就是這種觀念,所以每次的交際花費都是由男生買單,真是太不公平了!難怪老是一堆人被一些人當成是凱子在騙!」

 

「的確,在現在這個拜金的時代裡,某些人總是容易被取性當成凱子對待,只是,在當凱子的過程中,男生難道沒有從中獲得到心靈上的滿足嗎?」Eros的一位女性朋友是這麼說的。

 

其實看待這個問題並不難,就看你臉皮厚不厚就對了!(應該有一堆人覺得Eros是在說廢話吧)Eros分享一下身旁好友的例子好了。

 

Eros的某個朋友小瑜,跟男友小達交往1年,在交往期間,小達對小瑜之大方可是眾所皆知的,無論是名牌服飾、LV包包、出遊的花費、逢年過節必有驚喜的禮物,只要小瑜撒個嬌,一切的一切小達都會認份的自掏腰包送小瑜,在交往的期間,小達除了大方投資自己的女友讓人讚賞外,小達溫和的個性也讓大家有著好印象。可惜小瑜的脾氣不好,三不五時就拿小達出氣,可能也是厭煩了小達溫和的好脾氣,小瑜竟在三個月前移情別戀,不論小達怎麼挽回,小瑜就是喜歡身旁又高又帥又有個性的新男友。

沒想到事情發生後的半個月,小瑜收到了封掛號,打開一看,信封裡盡是發票便條紙,滿滿記載著何時小瑜買了什麼東西,小瑜一氣之下找小達興師問罪,小達當時只是淡淡的說:「只要你還給我發票的所有金額,我就不會把事情鬧大。」小瑜當然不肯,小達冷冷的說:「你不還我,那我只好告你詐騙了!」

至於後續怎麼樣?聽說是和平解決啦!當然小瑜也付了「慘痛的代價」就是了。

看完之後,也許你會覺得很誇張,但是真人真事就發生在Eros身邊,很難不去相信那是真實事件的。

 

 

交往中的付錢學問?

 

其實Eros也覺得這其中也沒有什麼學問啦!(哈哈!講這句話又要被一堆人白眼了o(╬ ̄皿 ̄)=○)Eros是認為,不論是男女交往也好、或是一般的人際交往也好,心中只要存在著「為對方多著想」的出發點就對了!如果硬是要各付各,搞不好有些人會覺得你很愛對錢斤斤計較、怕別人佔自己便宜、或是有些人想裝大方點,但卻一直苦無機會表現,覺得掛不住面子,諸如此類狀況。這樣看來好像各付各也沒有比較好對吧!講到最後,都沒有一定的答案呀!

 

婚戀交友網站Eros戀語裡就有做過一次男女約會 都是要男生出錢嗎?還是女生也要付?投票,女性絕大部分的回應都傾向於「男女雙方都要各出一些,不見得要各付各,可以其背負的經濟壓力與所得去衡量並付出」,而男性的回應就比較傾向於「讓女生付錢好像怪怪的,而且面子還會掛不住,所以男生付錢」

 

啊啦!怎麼投票的結果跟現實的各位想的好像有點不太一樣喔!你們是不是以為在現在這個年代,花費各付各的應該要視為常態就是了,怎麼還是跟以前一樣,只是既然結果都傾向於男生付錢,又為什麼新聞上有那麼多金錢糾紛呢?

 

不過Eros是認為啦,如果能在一開始就先講清楚交往中的消費應該怎麼做會比較好,別怕人家會誤會你是個對錢愛計較的人,其實換個角度看,這也是在做金錢觀的交流啊!如果真的怕尷尬不敢講,那就請先觀察一陣子對方就會知道該怎麼做囉!

 

 

分手分不好的問題都是金錢惹的禍?

 

其實這就要牽扯到「分手的藝術」了!這邊暫時不提。但就金錢這個問題,我想可能是很多人過不了的分手關。社會新聞實在太多,因為金錢糾紛鬧分手、因為分手產生的金錢糾紛,Eros只能奉勸大家,在交往時,請存在著「為對方多著想」的想法為另一半付出;在分手時,請冷靜的溝通真正分手的原因,切記勿意氣用事,一旦模糊了焦點,說再多都是無益的!

 

至於賈靜雯離婚官司、孫志浩要求賈靜雯付2600萬的新聞來看,我想,就靜待司法處理吧!Eros只能說,結婚前請真心付出,最後必然能得到最幸福的果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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